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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移民

移民潮引至外国离婚

近年香港因社会或个人问题,如价值观不合、育儿方式上出现分歧,不时出现争执;社会事件令夫妻、家人、朋友、师徒等关系出现撕裂等。令不少人移居外地生活。英国、加拿大、澳洲都是港人热门的移民地区,唯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法律和税务问题,移民前需注意。

英国启动BNO签证计划(包括以已放宽BNO「5+1」),允许申请者的配偶、伴侣及未成年子女可分开提出申请。虽则该计划为移民父母提供更大弹性,但过程中仍会出现无法预料的变数,若中途夫妻离婚,则会对后续移民申请产生一定影响。

离婚移民

有不少人因为工作问题,选择一方留在香港赚钱,另外家人移民外地,此举可令税务得以减轻,日后生活也比较有保障;但很多国家对于移民一事把家庭作为个体,要完成所有移民程序需要所有家庭成员均在当地逗留足够时间才能真正入籍。有见及此很多夫妇都会考虑先离婚,再办理移民手续。虽然看来很像一个功能性离婚,因制度而迫于无奈,但其实即使是因为移民而离婚都算是真正的离婚,日后子女抚养权和已分配的财产很难再追讨,所以一定要三思。

一般而言,大多数是因为疫情令出行成本增加,若以父母其中一人先行前往视察则较为可行,其后再透过视乎当地情况作更全面考量,之后决定举家申请移民与否。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不少变数。

夫妻各自持有BNO护照,申请时仅使用丈夫的BNO资格申请,即妻子是以受养人身份申请,并非单独申请。然而,在举家移居英国后,丈夫选择回港工作,妻子与小朋友则留在英国生活,不过丈夫在返港半年后突然提出离婚,从而为后续移民计划产生些许影响。若然发生以上家庭关系及夫妻感情的人为变数,正常来说都难以控制。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双方拥有BNO护照的申请人,双方都一定要独立申请,相对来说更有保障,长远来说亦可减低离婚对小朋友的影响,以及避免其他麻烦。

此外,由于妻子亦持有BNO护照,英国内政部亦会酌情处理,或可透过协商取得在地转换申请,但是程序上会较为繁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