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被人贓並獲出軌,女方可否用此理由離婚分男方身家?
John和Gigi是兩夫婦,Gigi懷疑John外面有情人,跟蹤他人贓並獲出軌。Gigi不能忍受目前的關係,決定離婚。
疑問一) Gigi可否用此理由離婚分男方身家?
答一) 首先「出軌」和「通姦」是兩回事,當然你可以人贓並獲對方出軌,但在法庭的角度,也只是一個你提出離婚的理由。在法庭的角度是不會因為男方「錯」而令Gigi多分點身家,因為法庭不會就男女感情事作出對與錯的判斷。
疑問二) 那Gigi用正常離婚程序是否一定可以分男方身家?
答二) 不是。因為在法庭的角度,不論男女,財政較弱一方可得到財政較強一方的資產,所以男方分女方身家的情況亦會出現。而且法庭會以50/50作起步點將雙方財產分配,雙方再就財產分配達成共識,所以最終結果未必是50/50。同時,因為財產分配不只是分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同時也包括兩者私人名下或在結婚前已經擁有的財產,所以如果婚姻太短,財政較弱一方也未必可分對方身家,因為法庭會認為財政較弱一方在這段婚姻的付出不足夠,這對對方也不公平。雖然未必完全分不到,但較弱一方不值得擁有對方50%的身家。
Source:離婚一定可以分身家?離婚律師解構10大迷思Cosmopolitan HK發布於 2019年05月22日11:30 • Cosmopolitan.com.hk